时间:2026-04-16 16:07 浏览数:次 来源:
各学院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十六届“十佳大学生”“优秀大学生”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:
我校在籍在读的全日制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:
按《内蒙古工业大学“十佳大学生” “优秀大学生”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24〕16号)的相关规定进行。
三、评选流程:
(一)组织推荐(含学院、学生组织、学生社团等)或个人申报(4月16日-4月22日)
参评人根据评选条件,填写《内蒙古工业大学“十佳大学生”“优秀大学生”候选人推荐表》(附件1),并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相关支撑材料。
(二)学院初评(4月22日-4月28日)
学院团委将审核通过人选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评议,至多确定2名候选人排序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,上报校团委。
(三)评选环节(4月28日-5月11日)
校团委对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复审。
学校评审分为现场答辩、会议审定和公示阶段三个环节。
1.现场答辩。由校团委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,根据现场评审结果,对候选人进行排序。
2.会议审定。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,确定“十佳大学生” “优秀大学生”拟表彰人选。
3.公示阶段。由校团委将拟表彰人的事迹材料通过网络新媒体进行公示,接受师生监督和评议。
(四)发文表彰(五月下旬)
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。
四、有关要求:
各学院要广泛宣传、积极动员,使我校“十佳大学生” “优秀大学生”评选表彰成为全校学生普遍关注、热情参与的学风、校风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来开展。要按照“严格把关,优中选优”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候选人推选工作。
推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:
1.候选人推荐表;
2.候选人情况汇总表;
3.候选人主要事迹,以第三人称撰写,务必精炼,300字左右,直接用于网络展示;
4.候选人所在学院公示证明材料;
5.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;
6.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、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。
各单位于4月27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电子版OA至校团委王晶,纸质版材料交到综合楼校团委002办公室,逾期视为放弃参选。
特此通知
共青团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
2026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