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资料中心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通知公告

关于公布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

时间:2025-10-20 16:03   浏览数:次   来源:  

各学院团委、各项目团队:

根据《关于公布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学校对已完成实践的校级立项项目组织了验收评审。校内外评审专家围绕项目成果实效、调研报告质量、宣传成效及材料提交及时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定,验收结果已于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,详见附件《内蒙古工业大学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项目验收结果》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验收结果与经费支持

经综合评定,本次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的验收结果分别分为二个等级,具体如下:

1.一类支持。实践成果显著,全面达到或超出预期目标,调研报告详实深刻,宣传影响广泛,材料提交及时完整。将按原计划获得全额经费支持,支持金额内实报实销

2. 二类支持。基本完成实践任务,达到主要预期目标,但在成果深化、报告质量或宣传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提升空间。将获得原计划70%的经费支持,支持金额内实报实销。

3. 未达标项目。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验收标准,或在成果、报告、宣传、材料提交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。不予经费支持。

4. 部分项目已获得其他专项社会实践经费支持。根据相关规定,此类项目经费支持以补足其核定总额度为限。

二、后续工作安排

1. 费拨付通过验收的项目团队根据学校财务处发布的指引,办理相关经费报销手续。经费须专款专用,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。

2. 材料归档各项目团队须对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进一步完善,并配合所在学院完成实践活动的材料归档工作。

3. 成果运用鼓励各团队持续深化实践成果,积极转化为学术论文、调研报告、竞赛作品等,将择优进行宣传推广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社会实践是青年学生增长才干、奉献社会的重要载体。希望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实践活动的总结与反思环节,加强对学生的指导,引导青年学生深刻感悟实践价值,不断提升综合素质。各项目团队应认真总结经验,查找不足,在今后的学习与实践中再接再厉,取得更大进步。

特此通知

 

共青团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

2025年10月20

 

上一条:关于调整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部分计分规则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公布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